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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

发布时间: 2008-7-4 15:48:21      信息来源: 广州市动物防疫监督所

  广州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,隶属于广州市农业局。现因单位职能工作的需要,拟在全市范围内,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,将于今年招聘3名具广州市户籍的合同制工勤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拟招聘的岗位、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。

  (一)报考条件

  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
  2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热爱社会主义;

  3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廉洁奉公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  4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招聘人员的年龄及学历须符合广州市人事局规定的招聘要求;

  5、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。

  (二)应聘人员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

 

序号

招聘岗位

招聘人数

招聘资格及专业

招聘对象范围

招聘条件

1

汽车驾驶员

1

B1驾驶证

社会人员

   10年以上驾龄、熟悉广州市各区县路况;具备中级技工以上资格

2

屠宰检疫部工勤人员

2

动物医学

社会人员

   大专以上学历,熟悉生猪屠宰检疫程序,2年以上屠宰检疫经验,本科学历优先。

  二、报名

  (一)报名方式:

  请报名者将个人简历、资格证明或毕业证书、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及本人的联系地址、电话(手机)通过送达、邮寄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,并填写报名表(报名表附后)。

  报名地址:广州市白云大道北岭南新世界西侧广州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。

  邮政编码:510440

  报名电子邮箱:GZDWFY_BGS@126.com

  联系人: 何远光

  联系电话: 86053997

  传真电话: 86053971

  (二)报名时间:2008年7月4日至7月10日。

  (三)资格审查。由单位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参加笔试;报考招聘岗位的人数达不到3人的,不予开考。

  三、考试内容

 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。

  (一)笔试

  1、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。

  2、笔试时间:2008年7月15日上午9:00—12:00。

  3、笔试地点:广州市白云大道北岭南新世界西侧所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。

  4、笔试成绩:于笔试完毕后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。

  (二)面试

  1、参加面试的须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。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,复印件无效。

  2、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,按1:3比例计算确定。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通知面试对象参加面试。

  3、面试时间:2008年7月16日上午9:00—12:00。

  4、面试地点:广州市白云大道北岭南新世界西侧所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。

  (三)总成绩的计算方法

  总成绩是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。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采用百分制,笔试成绩按60%、面试成绩按40%计入总成绩。

  四、体检与考核

 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,按1: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指定医院是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,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印发《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》(试行)执行。

 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。

  五、聘用及相关待遇

  (一)经考试、体检、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,并在发布《招聘公告》的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按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。

  (二)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。

  (三)试用期1年,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,试用期满,经考核胜任的,正式聘用。

  六、有关事项

  (一)考试、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、体检资格。

  (二)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、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,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。

  (三)本公告由广州市动物防疫监督所负责解释

  

广州市动物防疫监督所

二〇〇八年七月四日